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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多少
发布时间:2023-10-24

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。

法律依据 :《民法典》

第五百八十六条 【定金担保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。

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;但是,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。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,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。